我叫李晨星
是個行星飯,就是個EXO-L
我的私心是朴燦烈,你們肯定不相信我有如此的愛他
那日,是個跟平時沒什麼兩樣的周末
我滑著臉書攤在沙發上
突然看到有人分享的動態消息--燦烈在演唱會上對粉絲叫老婆
當然,粉絲都尖叫了,也包刮只是在看手機螢幕的我
留言都寫著--"阿~~我老公在叫我了"
--"討厭,怎麼在那麼多人面前跟我放閃呢"
--"回家一定要好好獎勵他>///<"
--"我老公真了不起,還知道我沒去演唱會給我留了暗號"
看到了留言原本心裡想要喊出來的都吞了回去
因為,他們把我想說的都說完了
這時才發現,我....不過是成千上萬的粉絲中小小的一個
哪怕是一個眼神,就一個眼神,能看看我就好了
大家都覺得自己是燦烈的老婆
偶像的確如此,每個粉絲都是老婆
即便如此,生活還是得過,我就沒想甚麼的幫家人去收衣服
我收了一件又一件
偏偏有一件,掛在我這身高只有155的小矮子拿不到的地方
"唉...燦烈在就好了,他絕對拿的到"
我努力地跳著拿
突然有一隻手輕輕鬆鬆的就把衣服拿了下來
我猛地轉身
是他,是朴燦烈.....
我做了一個很多偶像劇都會做的事------捏自己的臉
很痛...非常痛.....
"燦烈..."我用中文叫著他
"給妳"他也用中文回答我並給我那件衣服
這是個小到不行的公寓而已,在台灣.台南的某個小小的公寓
為甚麼燦烈會在這裡
"你怎麼會在這裡?"我用著我學了一點的破韓語問
"休息,因為怕被跟蹤,所以沒放消息"他用著GOOGLE翻譯回答我
"我....是你的粉絲"我怯怯地說了出口
"康撒咪搭,以後要來韓國玩喔,也要來看我們的演唱會"
我點點頭,我真的看到他了
而且,現在,他的眼裡看的到我
這樣就足夠了吧
我給他簽了名,也拍了照
希望我還能見到他
隔天,我卻沒有再看到他了
我想,我對他不只是粉絲吧
就算有一點點在他回憶裡
我就滿足了
END